校内有关单位和个人:
2017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省教育厅鄂教科办函〔2016〕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将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申报。
我校申报指标:可自主申报指导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项。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查看附件,详细了解项目申报要求,选择合适项目类型进行申报,认真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位申报者于11月25下午5:00前将纸质申报书课题论证部分一式三份和电子档交至教务处(科研处),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80个页码🏊,请勿使用塑料封面🧑🏿✈️。待初审合格后再进行正式申报。
特此通知。
科 研 处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