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干部试用期考核文件精神,党委决定💂🏼♂️9️⃣,对试用期满的新提任中层干部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任职试用期满的中层干部,共8人。
中层正职(2人):李洪波、吕福祥
中层副职(6人):杜子阳、何万峰、骆恒、董武、张敏、黄孝培
二6️⃣、考核时间
2024年6月28日—7月5日
三、考核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要求,在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干部对所任职务的胜任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
(一)撰写个人工作总结(6月30日前完成)🍑🕗。被考核对象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撰写工作总结,填写《杏彩体育 -《杏彩注册便捷,服务高效》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6月30日前报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07)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wtkyzzb@163.com)🫡。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本人试用期履职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改进措施等(个人总结将在校园网公示)🐠。不能将本部门本单位工作总结等同于个人试用期总结👼🏼。
(二)民主测评(7月5日前完成)。根据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性质🕒,考核组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主测评会议👳🏽♂️,被考核干部进行现场述职🏃🏻➡️,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填写《部门副职试用期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2)。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一般由下列人员组成,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1.教学训练科研单位:分管院领导;被考核对象所在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干部;教研室书记、主任🩱;科级干部代表(含辅导员);教师代表;机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等。
2.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分管院领导,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中层干部、全体干部职工;分管工作领域相关单位中层干部、职工代表;所在党组织书记;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等🌽♦︎。
(三)个别谈话考核(7月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组采取个别谈话、与考核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干部在试任岗位上的德才表现⚓️🙍🏻、领导能力、突出业绩和主要不足等𓀗。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为:院领导🪞,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中层干部;分管工作领域相关人员;干部教师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等。
(四)听取相关方面意见(7月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组听取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被考核对象的意见。广大教职员工也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提出考核结果建议。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年度考核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综合研判,提出试用期考核结果的初步建议,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党委会根据考核结果初步建议🖨,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三)综合运用考核结果🫲。试用期考核结果为“胜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基本胜任”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一年,由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处分别与其进行谈话👩🏽,指出其问题和不足,并督促其有效整改;延长试用期后再次考核仍为“基本胜任”的🤘🏼🤵🏻♀️,根据情况由党委会决定转至其他岗位任职或保留职级待遇,安排相应工作🤽♂️👫🏼;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原则上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由组织人事处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六、考核工作有关要求
1.干部试用期考核是一项严肃认真、规范细致的工作。请有关二级党组织和相关测评谈话人员,配合考核组完成相关工作。
2.参加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人员,对被考核对象试用期间的履职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3.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的情况。
4.在考核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考核组反映有关考核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提倡留真实姓名💇🏽♀️,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5.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组织人事处邮箱:wtkyzzb@163.com
电话:027-81302019
附件💂🏽♂️:杏彩体育 -《杏彩注册便捷,服务高效》中层干部试用期考核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