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要求👨🏭,杏彩决定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此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本年度我校需填报数据表格86张🫅,其中综合指标监测表格74张、师范类专业情况表格12张,较去年表格数据略有调整,相关表格的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1年版)𓀃。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上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流程
1.填报工作分为杏彩各责任部门填报、杏彩集中审核与报送三个阶段,负责部门分审核部门、填报部门和协助部门。(具体填报任务及分工见附件2)
2.填报部门按照附件2中“完成时间”和规范完成数据填报📛。审核部门除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外,还须负责对数据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3.审核部门完成数据审核提交后🕵🏻,将最终数据打印1份,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1月19日前报送教务处。
(二)工作进度
1.10月2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表填报。基础数据表中数据因为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相关责任部门必须优先完成以下7张“基础数据”表格的填写和审核工作🏔。
表号及指标名称 |
填写 步骤 |
完成时间 (2021年) |
审核 部门 |
填报 部门 |
协助部门 |
表 1-2 杏彩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
1 |
10月27日 |
院办 |
院办 |
|
表 1-3 杏彩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
1 |
10月27日 |
人事处 |
人事处 |
|
表 1-4-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
2 |
10月28日 |
教务处 |
教务处 |
|
表 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
3 |
10月29-31日 |
人事处 |
人事处 |
|
表 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
3 |
10月29-31日 |
人事处 |
人事处 |
两系 |
表 1-6 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 |
3 |
10月29-31日 |
教务处 |
教务处 |
学工处 |
表 1-7-1 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
3 |
10月29-31日 |
教务处 |
教务处 |
两系 |
2.11月15日前完成其他数据表填报😶。各责任部门在协作部门配合下完成其他数据表的数据准备,按时完成填报🍧。
(三)审核工作
11月18日前完成数据初步审查:各单位完成核对、协调修改工作♤⚅,由教务处汇总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四)报送工作
11月20日前完成数据提交:填报数据经杏彩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平台提交。
(五)注意事项
1.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本次数据填报统计时间为: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2.所有表格由填报人录入平台,经部门审核人在平台上审核通过后☘️,才算完成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国家数据平台中的数据分析已成为一流专业申报🦶🏼、专业认证的重要依据👩🏻🦳,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我校《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附件2)安排好本单位相关数据填报工作。
2.认真学习🎆。各单位务必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1年版)📹,精准把握数据表格的“指标解释”和“校验关系”内容🤽🏻♀️;务必注意今年新增数据表或重新修订的数据指标和指标解释;务必认真参考往年已上报的数据,确保数据的连贯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3.加强协作。单张数据表格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加强沟通协作📱,强化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4.准时无误。由于填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务必注意时间节点。各单位责任人要细致梳理、分析和审核本单位各类数据🪝,保证提交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
四🕑、其他
1.填报平台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s://udb.heec.edu.cn/passport/login.html)☕️,填报/审核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交流平台
为方便数据采集咨询、答疑互动以及材料收发,建立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群:705884637🛀🏿。
联系人:张敏👨👨👧👦,联系电话:81300009,电子邮箱:33179418@qq.com🧓;
韩凯,联系电话:81300010👉🏿🏄🏻♀️,电子邮箱:31531701@qq.com🍶。
附件(本通知及附件材料均可在“工作群”下载):
1.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采集)工作人员通讯录(在群文件中下载)
2.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一览表
3.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4.教育部普通高等杏彩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
5.教育部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6.2021年各表单填报模板及数据格式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21日